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9〕3号)的文件精神,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深入开展,对标湖南教育工委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建设标准,加快构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形成“三全育人”的新格局,着力推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守正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为使项目建设有效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立项数量、项目经费及政策支持
1.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主要分为理论武装、文化育人、心理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队伍建设等类型。项目负责人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整合育人要素,完善育人体系,优化评价机制,强化实施保障,探索形成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拟每个类别立项1-2项,原则上立项10项,资助5项(经费0.4万元/项),其余为自筹项目。项目作为校级教改项目。具体请参照《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
2.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针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立项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辅导员骨干专项两个类别,原则上立项10项,资助5项(经费0.4万元/项),其余为自筹项目。项目作为校级教改项目。
3.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研究项目。分为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优秀团队建设项目、名师工作室项目三个类别,每个类别拟立项1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目作为校级教改项目。(1)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鼓励和引导思想政治工作者注重理论水平和素质能力提升,探索和创新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模式,成长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作骨干。(2)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鼓励引导思想政治工作者加强团队合作,组建工作团队或教学研究团队,探索行之有效的团队建设模式与经验。(3)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项目,鼓励和引导思想政治工作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培育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名家名师。
二、立项方式及研究期限
各项目组可结合工作和研究实际自拟题目,采取自主申报、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立项。学校将择优推荐校级立项的项目参加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项目申报。
项目研究或建设期限为: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2年,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1年,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项目3年。
三、项目申报条件
1.每人限申报1项。已获批立项的省级、校级相关思想政治工作项目或教学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申请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报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同一人主持项目数不超过1项,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将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申报的对象主要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成员,具体包括专职辅导员(含党总支副书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干部。
4.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必须是专职辅导员(含党总支副书记)申报,推荐参评省级项目必须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3年。
四、其他要求
1.教学学院人员须将申报材料交由学院集中提交至学生工作部思政科;机关教辅单位人员可将材料个人申报至学生工作部思政科。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报资格。
3.各项目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提交纸质版《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11月17日前与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学生工作部思政科103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063282757@qq.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XX学院(或个人姓名)2025年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材料”。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1527462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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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